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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西省司法厅原副厅长苏浩受贿、滥用职权、行贿案公开宣判。
常州市中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白培中家中被抢劫,苏浩在办案过程中违规指使太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戴来伟在抓捕现场对赃物不清点,减少被抢财物数额,严重影响抢劫犯罪案件的查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戴来伟已在2016年12月获刑有期徒刑十年。与戴来伟一起获刑的还有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副支队长张维屹,刑侦支队二大队原副大队长李永平,刑侦支队二大队命案中队原副中队长续文靖。
4人均被指在查办白培中家被抢劫一案过程中,违反规定实施了减少被劫财物数量等滥用职权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间,张维屹、李永平共同或单独贪污部分涉案财物,其中,张维屹贪污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6.7324万元,李永平贪污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3.0878万元。
白培中家遭抢劫案发后,白培中被留党察看一年,按规定撤销党外职务。
2014年,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落马后,白培中也随即落马。据报道,金道铭在位时压下了白培中涉嫌违纪案,大事化小。中央纪委在进驻山西期间,山西省委省政府一群老干部对此合力举报。
2016年12月,白培中因受贿、行贿罪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
据江苏省苏州市中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13日,白培中家被抢劫,为避免因家庭财产与收入不符而暴露经济问题,白培中请托戴来伟提供帮助,谋求降低被劫财物数额,通过胡建伟等人给予戴来伟人民币20万元。